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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汇编3篇

作者: | 发布时间:2024-01-21 18:54:01 | 浏览次数:

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汇编3篇

党课讲稿:牢记“三个务必”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和国家所处历史方位、面临形势任务、党情国情发展变化进行的深刻分析论断,体现了政治上的高瞻远瞩和深邃思考。是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思想的力量激扬奋进的力量,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责任担当。是奋进新征程管党治党的高度警醒和战略自觉,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发出的新号召。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汇编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汇编篇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党中央关于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情况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维护人民利益、当好忠诚卫士,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始终坚守责任担当,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监委始终把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工作的成就感,聚焦重大民生事项,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赢得了全社会各方面好评和上级机关充分肯定,2022年,犍为县纪委监委获评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扛牢政治责任,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监督政治责任,深入扶贫工作一线,以铁的纪律保障全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一是不断凝聚监督合力。始终坚持把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推动构建政府主责监督、监委专责监督、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专项监督同向发力的立体监督格局,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倒逼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加强与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动,启动村(社区)“三资”提级监督,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四公开”,紧盯资金安排、项目实施、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实现项目和资金全程公开、可视化监督。会同财政等部门扎实开展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对3.3亿元专项资金进行清理排查,查处问题57个,处理47人,处分26人,收缴资金64万元。

  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问责。按照“一年一主题、一年一重点”思路,有序开展扶贫领域“3+1”专项治理、“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攻坚年”四向拓展行动、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四聚焦四行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大起底、回头看,通过定期下访、入户走访、主动约访等方式,拓宽问题反映渠道,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推动巩固脱贫成效。2018年以来,发现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109个,处理85人,处分64人,以严实作风助力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三是当下改推动长久立。高度重视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清单制+责任制”,全力协助县委将122项262个问题落实给65个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举措,扎实有力开展整改工作。在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督促主责单位对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政策落实等重点方面进行深入总结,开展系统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相关制度23项,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强化对“大数据”的实践运用,探索现代化信息技术与监督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等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对惠民惠农资金的实时监督。

  (二)聚焦民生领域,监督执法精准靶向发力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所需所盼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提升监督的精度、深度和温度。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治理。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动植物检疫、医疗卫生、国资国企、就业培训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系统治理,着力遏制行业乱象。县监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牵头单位立足职能职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探索建立统筹联动、台账督办、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促进系统治理与长效常治协同推进。集中优势兵力对相关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治理期间共查处各类问题23个,处理22人,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其中,原舞雩乡畜牧兽医站站长罗某某在畜禽流行病期间收受贿赂违规提供生猪耳标、在动植物检疫中徇私舞弊的问题,仅留置6天就完成查处,创造了“犍为速度”。

  二是全力战疫抗洪助企。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百年未遇的洪涝灾害,全县监察干部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深入战疫抗洪一线全程监督。科学研判并及时制定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深入重点单位、镇村、社区以及高铁站、车站、高速路口等防疫关口,全方位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问题2000余个,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14名干部进行追责问责,以务实作风确保摸排到位、防控到位、物资到位。全力迎战“8?18”特大洪涝灾害,全县监察干部挺身而出,积极参与抗洪抢险、转移被困群众、灾后清淤清障等工作。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靠前监督,持续加大对灾后重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协调并督促职能部门解决员工返岗、金融信贷、物流运输、就业帮扶等问题49个,助力复工复产顺利推进。

  三是着力拓宽监督渠道。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深化拓展村(社区)“派单制”管理工作,优化派单方式,完善派单流程,强化考核约束,有效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2018年以来,共派单9963件,发现并整改问题1160个。2020年,“派单制”成为促进规范化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在全市推广。持续把“阳光问廉?院坝问政”活动作为打通基层堵点、推动监督向群众身边延伸的有效途径,全县累计开展“阳光问廉?院坝问政”活动953场次,收集并督促解决各类问题3660个,以“面对面”互动交流,有效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重拳扫黑除恶,持续用力推进打伞破网

  坚持将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有机结合,立足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全力打伞破网。

  一是压实责任“下真功”。县监委成立打伞破网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线索排查、协同办案、督查督办、问责追责、警示教育和工作报告“六大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明确职能定位,厘清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严格督导检查,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同步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职责。

  二是打伞破网“有实招”。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与县扫黑办、政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在信息共享、双向移送、核查反馈等方面加强协作,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双向移送线索40余条。县监委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0件、处分2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收受财物,为从事涉黄活动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副大队长孙某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三是监督问责“不护短”。高位推动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对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不力的21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处理12人、处分9人。针对县交通运输局原路政大队大队长曾某某充当“保护伞”一案,严肃追责问责,处理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龚某某等3名责任人。结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暴露出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向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监察建议,督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公职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5个单位督促其限期整改,有力巩固了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县监察机关和广大监察干部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忠实履职尽责,坚持稳中求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精神力量,是做好新时代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学思践悟、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新时代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必须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厚植为民服务情怀。党的根基在人民,必须始终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与人民一起凝聚无往不胜的磅礴力量,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三)必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净化政治生态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始终将“三不腐”一体推进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全方位开展正风反腐,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筑牢违法必究的法律防线、刚性约束的制度防线、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面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必须坚持强化自身建设,精准开展监督执法。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是新时代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监管,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要对标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敢于善于斗争,努力提升专业化监督执法水平,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当好人民的忠诚卫士。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腐败问题禁而未绝。特别是村两委换届“一肩挑”后,权力更加集中,权力寻租的风险明显提升,村组干部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监察监督在查处基层腐败问题上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与其他各类监督一体发力还有断点堵点。我县监察工作在各类监督信息共联共享、推动法法衔接等方面主动协调还不够,存在“各自为战”现象,监察监督与纪律、派驻、巡察、审计等监督协作合力还未充分发挥。三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监察干部能力素养还有待提高。学习劲头不足、进取精神不够、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在我县监察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持续发力方能水滴石穿。县监委将保持定力韧劲,坚持守正创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继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察工作,用好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示范带动全县各级干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各项决策部署在犍为落地见效。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监察工作自我约束

  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日常沟通,严格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不断加强和改进监察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制度措施,努力使监察工作更符合人民期盼。建立多层次听取群众意见、多渠道解决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监察工作运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监察权不被滥用,促进自身更好履职。

  (三)驰而不息正风肃贪,不断巩固拓展反腐成果

  以坚定决心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三资”管理、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重点领域,深化系统治理,从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关键环节着手,严格监督执法,常态打伞破网,护航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有效落实。坚持把“三不腐”一体推进贯穿监察工作各环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找准群众急难愁盼,动真碰硬解决漠视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释放从严从紧强烈信号。用好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正确引导广大干部勇于担当、大胆创新,给想创业想干事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强化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充分发挥“李拔馆”廉政教育教学作用,讲好廉政故事,引导广大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自身修养,严格家风家教。

  (四)完善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深度融合

  坚持大抓基层导向,聚焦民生领域职责业务、权力运行,以“一定四紧盯”行动、“三资”提级监督、“派单制”管理为抓手,统筹整合监督力量,着力在信息互通、研判会商、联合监督等方面搭建更多平台,实现优势互补,提升监督质效。探索大数据监督,优化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一卡通”审批平台,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乡村振兴项目和产业扶持等资金的日常监督。找准监察与组织、司法、财政、统计、审计等监督的衔接点,探索建立贯通协调机制,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制度。

  (五)不断锤炼过硬本领,锻造善作善战监察铁军

  主动适应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政治建设,自觉将“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拓宽引才视野,突出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扎实做好监察干部选拔,强化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充实专业化人才储备。按照“四强行动”要求,抓实“三个专班”各项工作,做实做强全员培训,开设“监察干部大讲堂”,通过实战练兵、结对帮带等形式,着力提高监督执法专业化水平和案件质效。坚持刀刃向内,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管,严肃查处监察干部跑风漏气、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监委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积极主动作为,更大力度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犍为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汇编篇2

  x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x县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情况,请审议。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维护人民利益、当好忠诚卫士,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2018年以来,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主动把监察工作放到全县改革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依法履行监察专责,紧盯民生痛点堵点,聚焦重点难点,坚决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全县群众满意度评价连续6年居全市第一。

  一、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主要情况

  (一)以政策落实为抓手,惠民利民,铺好振兴传送带。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事关发展成果共享,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县监委落实监督首责,围绕重点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切实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一是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先后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等活动,向130个贫困村全面派驻监督员,以作风攻坚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发放、驻村帮扶实效等,对415个村社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推动“六个一批”“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推动全县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二是护航乡村振兴蹄疾步稳。县监委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以“乡村振兴·清廉同行”系列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135”监督执纪行动(“1”即:坚持“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一条主线,“3”即:突出“村级公开、‘三资’监管、‘一卡通’运用”三项重点,“5”即:抓牢“小微权力清单、基层监督力量、典型问题查处、清廉村居建设、廉洁宣传教育”五项举措),提级监督30个村(社区),督促完善惠民制度机制20个,坚决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三是保障惠民惠农资金到户到人。从2018年开始,持续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督促严格落实“三盯”“四公开”,严厉打击侵占、克扣惠民资金等行为,督促258人主动说清问题,退还群众和上交财政176万余元,处理处分35人。坚持“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全域实行“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直发,真正确保了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身上。

  (二)以诉求解决为路径,化解民怨,架起干群连心桥。问题有没有解决,解决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直接影响全县群众满意度。县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动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以实际行动赢取群众好口碑。一是扑下身子听民意。2019年以来,连续4年协助县委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脱贫攻坚结对帮扶等,督促全县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地问需于民,收集群众有效诉求14.8万余条,同时以群众投票确定每年集中整治的事项,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二是广开言路寻民策。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中,坚持问计于民、集思广益、群策群力,通过召开院坝会、开辟线上专栏等方式,广泛问计问策,吸纳民智,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同时,打好及时交办、专项督办、重点回访“组合拳”,督促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585件次,从中梳理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用心用情解民忧。坚持群众的事情“马上办、抓紧办”,围绕县委确定的37件民生实事、人大票决的10件民生大事、“五难”问题治理、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等群众反应强烈、需重点推动解决的事项,每月制发督办清单,以专项监察、交叉检查、“回头看”等方式精准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以治理提升为要领,久久为功,重拳出击护民生。坚持办案引领,把“三不腐”一体推进理念贯穿服务群众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查处震慑,取信于民。一是深入打伞破网,维护公平正义。县监委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集中力量、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做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挖根治,啃最硬的“骨头”,“打伞破网”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腐败案件12件67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社会环境为之一新。二是坚持系统施治,整肃行风政风。制定《关于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紧盯教育、医疗、住建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再监督问题清单、问题线索、主动说清问题”四本台账,持续用力找问题、补短板、促规范。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常态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各级各部门挖根溯源、建章立制,推动行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三是专注信访化解,理顺群众心气。深入开展“千名监察干部进万家”活动,全体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每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基层走访,听取群众心声,收集群众诉求,解决实际问题。针对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问题,采取“穿透式”化解工作法,先后对18个乡镇开展重点治理,化解重复信访举报问题42件,重复信访举报案件逐年下降。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两告知、两反馈”机制,告知受理办理情况454件次,反馈处理结果416人次,公开反馈40余场次,群众对反馈结果满意率达95%以上。

  (四)以优化服务为核心,惟实励新,助推高质量发展。坚持推动发展与严明纪律并行并重,在事关发展全局的痛点、堵点、难点上动真格,推动服务能力大提升,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清淤护航”营商环境。坚持优化政务服务为切入点,出台“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监督保障“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改革,创新推行营商环境“三员一点”制度(护航员、观察员、体验员和监测点),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站点32个,开播“营商环境局长谈”13期,走访解决企业困难135个,立案查处“清而不亲”“亲清不分”人员8人,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宣传推介。二是从严整饬干部作风。评选“骏马奖”16个、“海马奖”7个,双向激励干部改作风优服务。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5起127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2件219人,处理处分共161人。协助县委开展机关干部“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发现问题43个,查处52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5人;创新开展“五盯”专项监督,扎实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优亲厚友等违规违法行为73件104人,有力净化行业行风。三是全力唱响清廉之音。坚持发挥“党的喉舌”作用,接续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展、“清风廉韵”巡演等活动,运用“廉洁x县”网络平台、电视专栏等,广泛宣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成效。依托3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15个村(社区)代办点,“点题”公开惠民富民政策。连续开播“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9期,直击问题本质,逗硬揭短亮丑,曝光问题28个,追责问责83人,群众参与感、知晓度、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工作初步体会和存在问题

  全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关键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和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关键在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保障,关键在于相关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回顾过去,我们学思践悟,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做好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根本在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监察工作全方面、全过程,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自觉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上率下,全员全域,推动党的大政方针在基层落地落实。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期盼作为出发点,对触及群众痛点、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高度重视、及时回应、严肃查处,以整治实效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共享共治、公平正义,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必须从群众需求出发,从群众最期盼、最关切、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坚持群众反映什么、反对什么,就坚决整治什么、纠正什么,从“小切口”着手,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突破,切实把反腐利民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四是必须坚持法治思维。监察机关是执法机关,依法依规是履职的根本标尺。必须严格依据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整治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和程序,实事求是开展整治,查办问题审慎稳妥,执纪执法不偏不倚,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置身全县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把握好力度、时机、节奏和效果,突出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必须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准确把握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二者关系,扩大监督综合治理效能,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作风问题顽固复杂,个别干部对待群众不贴心、解决问题不用心,个别重点行业领域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消耗了群众的认同感和信任度。二是一些老问题还未有效解决,新问题又在滋生,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住房、环境等领域问题反映较多、诉求突出。三是一些单位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够严实,综合治理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违纪违法行为隐形变异,查处难度较大。四是基层监督量大面宽,监督力量还较薄弱,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对乡村振兴、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掌握不全面,监督发现问题能力不足,一定程度制约了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监委专项工作报告,必将有力促进全县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整治。县监委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围绕全县现代化建设大局,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务实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以更强力度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监委政治机关职能作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定期督导、常态督导、跟进督导,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特别是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人大票决的10件民生大事、37件民生实事和在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等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诉求,督促好、推动好、治理好、解决好各类问题。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法治思维强化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反馈发现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法法衔接,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持续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三)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期盼。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专项监督,重点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窗口腐败”等涉及民生利益领域相关问题。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重大案件查深查透,坚决清除向群众利益“伸黑手”“动奶酪”的腐败分子。进一步完善诉求台账、整改台账,督促抓好诉求整改,定期督导通报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实际解决。

  (四)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强化“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机制。加强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强化与组织、宣传、政法等党委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一体贯通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廉洁x县”公众号、“阳光问廉”节目等监督作用,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让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真正落地见效。

  (五)强化队伍自身建设,以铁的纪律锻造监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落实省纪委监委“两加强一提升”三项工作和市纪委监委“五大工程”部署,着力提高监察干部查办案件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加大专业型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干部选拔交流,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内控制度机制,严守监察权力边界,坚决防治“灯下黑”。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县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推动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幸福x县建设见行见效!

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汇编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议程,下面,我代表开阳县监委报告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调要“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县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紧紧围绕开阳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精心部署、严格措施、强力推进,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惩治腐败,切实维护民利,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整合监督力量。建立委机关4个监察室对应联系乡(镇、街道)和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和办案片区协作机制,形成委领导班子成员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配力量、统一把关业务的工作格局,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划分成6个片区协作组,有效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将日常监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全部打包入片,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统筹调度、督促指导片区工作,有效运用片区联动、交叉检查等方式,切实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全县成立133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设村级民生监督员399人,创新实行“定补”+“以奖代补”的绩效奖补方式,有效激活村级民生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热情。通过村级民生监督员提供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立案5件,查处5人,充分发挥老百姓家门口的“探照灯”作用,进一步织密了群众身边的监督网。

  二是深化机构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重要举措,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做。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完善领导和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查与民争利、“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自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共建立50家部门监督活页,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56个,查处违纪违规案件42件42人。2019年,向18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着力打通监察全覆盖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大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治力度。2020年来,全县各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共组织开展群众关心关注的扶贫领域监督检查240余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76个,政务处分29人。

  (二)精心谋划部署、完善监督方式,多措并举提升整治质效

  一是深化日常监督,坚持靶向发力。县监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确保工作方向不变、道路不偏、力度不减。坚持从提升监督水平上入手,利用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大讲堂、监察干部“大比武”等形式开展能力和业务培训13期次800余人次,抓实监督的能力储备。坚持从强化统筹谋划上入手,精细制定监督方案,明确监督内容、时间、范围,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物资、见成效”的要求,以专项监察、交叉检查、“回头看”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监督,抓实监督的措施办法。坚持从增强监督质效上入手,对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分析、研判、核查和问责,做到“应立尽立、快查快处”,并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限期整改问题158个,抓实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拓宽线索渠道,提升综合效能。积极探索收集问题线索的新方法,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工作。从信访举报中筛选线索,加强对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找准监督方向,从严重点整治。从反腐协调中共享线索,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执法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推动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形成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合力。从监督检查中捕捉线索,主动出击,会同相关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扶贫惠农政策落实及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发掘线索。从查办案件中挖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正在查办的案件中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严厉惩处的同时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民利。比如,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自查自纠、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数字化动态监控等措施,共排查梳理和完成整治114条问题,查处违规违法问题25件25人,诫勉谈话1人,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紧抓工作重点、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聚焦热点难点,深化专项监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及领域,坚持“开展一项专项监察、查处问责一批不作为乱作为干部、净化规范一个行业领域”的原则开展专项监察,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聚焦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将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治理”、“农村产业革命”和“四场硬仗”等作为民生监督工作重点,着力查找和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截至目前,督促县有关部门制定建立《开阳县扶贫帮扶资金(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开阳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属地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扶贫领域机制19个。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持续运用贵州省扶贫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将全县惠农惠民资金应采尽采,纳入系统监管,自县监委成立以来共发现涉嫌违规问题135个95人,组织追缴资金30余万元,查处问题12件14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围绕事关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切身问题,扎实开展“组组通”、农村合作医疗、教育收费等专项监察和专项监察“回头看”26项,严查截留挪用、贪污私分、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法行为,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91条,查处179件179人。

  二是聚焦群众关切,深化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让干部沉下去、问题浮上来,深入田间地头、融入村村寨寨,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督察、大整治,严厉打击“村霸”、“寨霸”欺压百姓的情况,严肃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公正用权,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治理带来的变化和成效。2018年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共带头开展走访7145户,包办信访件67件,办结67件;发现问题62个,督促整改问题62个,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件5人。认真开展“打伞破网”专项行动,着眼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有效结合,深入推进与政法机关协作配合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会商通报、逐案筛查等协同联动机制。紧盯涉黑涉恶案件中涉腐涉“伞”问题,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5件9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全面完成了“打伞破网”线索清零和案件清结工作。

  三是聚焦作风问题,深化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盯“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坚决整治不敬畏、不在乎、做选择、搞变通、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助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2020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4件106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不担当、不用心、不用情等问题,组织开展干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采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方式,大力整顿干部作风领域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不良现象,有效提高办事群众的体验度、满意度和获得感。2020年以来,共走访企业87家,暗访县直部门和乡镇67家,发现问题79个,通报102人次,约谈26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27人,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9件19人。

  二、工作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我县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得益于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审计、扶贫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得益于县人大、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结合工作实践,以下五个方面的体会尤为深刻:

  一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举措,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中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突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惩处力度,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深入推进、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是必须贯彻法治思维。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意识,以严密的监督治病救人,以严格的调查彰显法治,以严肃的处置强化震慑,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集中统一。

  四是必须扣紧责任链条。抓住重点、压实责任,是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的关键,必须加强对群众关心关切,密切关系民生、资金较为集中的重点领域、权力运行风险较大的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压紧压实各级职能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体责任,提升监察监督综合质效。

  五是必须强化沟通协作。探索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的有效机制,实现各环节紧密相扣、法法衔接,是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走深走实的重要途径,必须在立足主责主业、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强化与业务主管部门及政法系统的沟通协作,改变线索内部循环的状态,进一步提高监察机关在扶贫和民生领域发现问题的能力。

  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责任落实上还存在温差落差偏差,一些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安排、轻落实,重审批分配、轻监督管理,在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上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二是民生资金项目安全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还需进一步加强,实现消除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目标还需努力;三是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有差距,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把握运用政策能力还亟待提升,少数乡镇监察干部顾虑多、动力不足,“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未完全破解。

  三、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形势必然,更是政治任务。县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为开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深化专项治理,在深化监督上开拓新局面

  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重点针对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等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开展跟踪问效、监督检查。用好监督检查工作成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薄弱环节,完善扶贫民生项目资金监管体系,为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履职担当上展现新作为

  将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最大政治任务,聚焦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敢于较真碰硬、真督实查,对失职失责的坚决从严从快追责问责,将责任压到位、落到底,不断督促全县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开阳县助推“强省会”行动中展现新作为。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为民谋利上取得新成效

  抓住“关键少数”,牵住“第一责任人”这一“牛鼻子”,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教育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效预防在执行政策上“打擦边球”,乱用、滥用手中权力。常态化开展专项监察,做深做实专项监察“后半篇文章”,不但要发现问题,更要解决好广大公职人员思想问题、单位部门制度缺失问题、行业监管乏力问题,推动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配齐建强队伍,在干事创业上激发新热情

  选优配强县、乡、村三级监督人才队伍,持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健全完善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机制,通过轮岗、微课堂等多种方式培训学习,不断强化干部业务能力,并将学习成效运用到干部考核和晋升中,激活内生动力,激发监督热情,助推监督质效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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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汇报汇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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